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。这是大家众所周知的。但是最近,太仓有个小伙,不但喝了酒,而且还醉酒驾车来到派出所问路,声称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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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3日凌晨4点钟左右,一名男子来到城西派出所寻求帮助。他告诉值班民警,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,希望民警送他回家。
简单交流了几句后,值班民警发现了异样。这名男子身上满是酒味,说话也含糊不清。
民警当即询问男子是怎么来的,男子竟然表示自己是开车来的!
民警立即通知交警城厢中队派员前来处理,随后交警对该男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,测试结果是211mg/100ml,达到了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。
通过查看路面监控,民警发现当天凌晨,该男子崔某(36岁,太仓人)驾车从朝阳路由西向东,一路歪歪扭扭驶进了城西派出所的停车场,所幸当时凌晨时分路面车辆人员稀少,并未造成事故和意外情况发生。
6月26日,崔某的血样检测结果确定,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5mg/100ml。目前崔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。
延伸阅读:醉驾入刑
2011年5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八)》正式实施,其中规定: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/100毫升时判定为醉酒驾驶,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。
交警提醒:酒后驾车违法,醉酒驾驶更是犯罪。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,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平安,请对酒驾说:“NO!”